君子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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驷马难追

“巡抚”制度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唐宋时期的巡抚使制度!

  今天为大家带来唐宋时期的巡抚使制度!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受文学作品及影视剧的影响,大多数人似乎认为“巡抚”这一官职是明清时代的产物。其实不然,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巡抚”之名,北魏延和元年(公元432年),太武帝拓跋焘率名将来大千北伐,大败柔然之后,太武帝以来大千勇猛、多有战功且熟悉北境险要,遂诏其“巡抚六镇,以防寇虏”。此后北魏景明元年(公元500年)五月,宣武帝“以北镇大饥,遣兼侍中杨播巡抚赈恤”。

  在南北朝时期,巡抚就已经初步具备了军事与民事这两项职能,时有派遣巡抚出巡边镇及赈灾抚民的情况。到了唐代,正式设立巡抚为职官,并改巡抚为“巡抚使”。武则天时期,狄仁杰以冬官侍郎,任江南巡抚使。然而遍寻诸史,在唐代仅见三人担任过巡抚使,出现的频率很低。到了宋代,巡抚使制度日趋发展,“巡抚”一词开始常常见诸于史籍,为明清时期巡抚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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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抚六镇以防寇虏

  唐代的巡抚使属于“有时而置者”的一种临时差遣,最早见诸记载的文献是《旧唐书》:“(垂拱四年)征狄仁杰为冬官待郎,充江南巡抚使。吴、楚之俗多淫祠,仁杰奏毁一千七百所,唯留夏禹、吴太伯、季札、伍员四祠”。武则天垂拱年间(685-688年)被任命为巡抚使的并不止狄仁杰一人,王及善“历司属卿。时山东饥,及善为巡抚赈给使。寻拜春官尚书,秦州都督,转益州大都督府长史”。

  宋代巡抚使比较唐代而言有所发展,设置逐渐完善,派遣频次增多。宋太宗迫切的想要掌握民间情况,曾说道:“为君之道,要在广闻外事,分别善恶。朕御天下,兢兢业业,行将十年,每念封疆万里,深居九重,人情未能尽达,若全不采听,则官吏能否,生民利病,何从而知”。因此,从宋太宗起,宋廷开始大规模派遣巡抚使,“以翰林学士王钦若为四川巡抚使,知制诰梁颢为陕西巡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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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君之道要在广闻外事

  宋代巡抚使的选任

  选任原因

  随之而来的雍熙北伐的失败,使宋太宗逐渐丧失了收复燕云之志,目光转移到宋朝内部。宋太宗认为,“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相较于收复燕云十六州而言,维护赵宋江山的稳定,在宋太宗看来远要重要的多。为了防止内部的这种“奸邪无状”,宋廷广闻下情,加强了对地方的探事力度,频繁派遣巡抚使进行探视。

  淳化四年(993年),“江、淮、两浙、陕西比岁旱灾,民多转徙,颇恣攘夺,抵冒禁法”,故而宋太宗派遣大批巡抚使分路巡抚。“所至之处,宣达朝旨,询求物情,招集流亡,俾安其所,导扬壅遏,使得上闻,案决庶狱,率从轻典。有可以惠民者,悉许便宜从事。官吏有罢软不胜任、苛刻不抚下者,上之。诏令有所未便,亦许条奏”。显而易见,宋廷派遣巡抚使的直观目的在于问民疾苦、疏理滞狱。

  而最关键的一条在于:但有所闻,皆达天听。因此,但凡地方遇到比较大的事故,朝廷一般都会派遣巡抚使、副使进行出巡。主要表现为水灾、旱灾、霜冻等自然灾害或边境军事紧急情况,而派遣的巡抚使也同时担负着察访奸邪的职责。宋初名臣田锡也感慨道:“自来皇城司差人探事,又别差探皇城司。京城民间,事无巨细,皆达圣听。近又差朝臣为巡抚使,及差朝臣以点检酒务名目,出外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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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初名臣田锡感慨道

  选任特点

  1. 从地域上看。宋朝巡抚使的选派地点主要集中于南方,尤其是淮南、两浙,也有因为军事因素派往陕西、西川、广南的。所巡抚之地基本为路一级,也有巡抚数路的巡抚使,如陈尧咨、刘永宗担任鄜延、邠宁、环庆、泾原、仪渭、秦州路巡抚使、副使,此为军区路。

  2. 从官吏性质看。担任巡抚使、副使的绝大多数为文官,仅有少数如皇城使刘永宗、閣门祗候郭盛、閣门使曹利用、捉贼使曹克明等武官担任巡抚使、副使,但多为巡抚副使,巡抚使则大多由文臣担任。

  3. 从官吏级别看。担任巡抚使的官吏几乎都是朝官,级别较高的有龙图阁直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翰林侍讲学士等,较低的有著作郎等。担任巡抚使的官吏本官或职的级别参差不齐,级别总体上虽然不高,但地位却不低。

  4. 从历任巡抚使的仕途发展来看。担任过巡抚使的官吏大多都得到了重用,除了史料记载缺失人以外,基本为升迁。陈尧叟、曹利用、赵安仁、邢昺等后来甚至位列二府,皆是名噪一时的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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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宋朝巡抚使作为皇帝的耳目,多为皇帝近臣。担任巡抚使的官吏一般能力出众,在所巡之地往往拥有很大的权力,虽不是路一级的常设行政机构,但只要出使就具备了安抚使帅臣的一般性职能,且对某些具体事务拥有决定权。

  宋代巡抚使的职能

  民事职能

  其一,救灾。宋代最初派遣巡抚使巡视地方是在宋太宗淳化四年(公元993年)二月,“以江、淮、两浙、陕西等地发生重大旱灾,百姓流离失所,多有不法”。故而“遣工部郎中、直昭文馆韩授,考功员外郎、直袐阁潘慎修等八人分八路巡抚”。唐代巡抚使主要肩负着赈灾职能,而宋代则完整的继承了唐代巡抚使的这一职能。巡抚使所到之处,以安境抚民为主,对于发生重大灾害的地区,招集流亡的百姓,回归乡里。

  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十月,兖州出现霜冻灾害,庄稼多被毁坏,遂遣使巡抚。凡地方出现灾害,朝廷一般都会派巡抚进行安抚百姓,并处理相应的赈灾事宜。在一些粮食欠缺的地方,巡抚使还可以“规度转给”,从一些粮食储备充足的州县转运粮食到受灾区,这样就保证了灾荒地区的粮食欠缺问题,也可以打击商人的囤积居奇行为,是稳定民心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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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察访利弊。巡抚使除了赈灾抚民以外,还有察访民间利弊的职能。早在宋太祖时期就有过类似的差遣,建隆三年(公元962年)七月,“诏朝臣出使,还日,具所见民间利病以闻”,不过此时出使之人并无巡抚使之名。对于巡抚使的性质,从宋初名臣田锡在给宋真宗上的奏折似可窥见一二:“近又差朝臣巡抚使,及差朝臣以点检酒务名目,出外采访。所采访之事,不过民间利病,不过官吏能否而已”。

  在田锡看来,朝廷派遣巡抚使的职能不过是察访民间利弊,而未能为朝廷寻求擅长带兵之人。对于民间重大弊病,巡抚使可以具奏以闻,巡抚使还可以提出具体的兴利除弊的措施。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七月,以江浙大饥,“命夏侯峤、邢昺询民疾苦,峤上民病二十余事,亟诏革之”。天禧元年(公元1017年)九月,淮南巡抚使张师德请求减免淮南乡村酒税,朝廷遂下诏“淮南乡村酒户年额少者,并停废之”。可见巡抚使赋有革除民间弊病、便民利民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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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抚使拥有审案与判案之权

  其三,审理案件。巡抚使是皇帝派到地方巡视的朝官,代表天子巡守地方,是皇帝“博访时事”的工具。巡抚使对于民间一切利弊皆可具奏以闻,有时还可以处理一些具体的地方事务。如“有陈诉屈枉,经转运、提点司区断不当,即按鞫诣实。”巡抚使不仅有审理案件的权利,且拥有判案之权,对于普通的杖刑可以自决,对于流、徒以上的重大刑罚上报皇帝论处。值得一提的是,通常在小说、及影视剧中出现的令地方贪官污吏闻风丧胆、奸邪不法之徒不寒而栗的八府巡按形象即源于此。

  其四,协助地方官吏。巡抚使还能够直接参与地方具体的事务,以协助地方官吏。如西川巡抚使谢涛,在巡抚西川的过程中,在平定方寇作乱、安抚川民方面,即与当时的知益州张咏多有合作、“相与讲谋”。其实,在谢涛赴川之前,宋真宗就特别交代道:“咏之性刚决强劲,卿之性仁明和恕,卿往济之,必无遗策”。可见谢涛巡抚西川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协助张咏治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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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真宗特别交代

  监察职能

  巡抚使作为路一级的朝廷派遣官吏,对所巡抚的路分有一定的监察职能,主要表现为对地方官吏的监督,在“按察官吏能否”的同时,有向朝廷举荐能吏和揭发不称职官吏的权力。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四月,谢涛巡抚益、利路还朝,向朝廷举荐了所部三十余人,当时宰相认为举荐人数过多,谢涛“乃力陈其治状,且愿连坐”,自此,巡抚使举荐官吏须连坐从谢涛开始。

  与谢涛同年还朝的江浙巡抚使裴庄,则向朝廷上“奏能二十人,慢官五人”,其中“多所升黜”。巡抚使巡视地方既起到了监察作用,对于澄清地方吏治也有一定的帮助。巡抚使就如同皇帝的眼睛,所到之处具奏以闻。夏竦知襄州时,“属岁大饥,百姓流亡”,盗贼乘机作乱,知州夏竦“发公廪,又募富人出粟十余万斛以赈救之,其全活者四十六万余口”。时任荆湖巡抚使的姜遵上其事,朝廷予以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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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岁大饥百姓流亡

  当地百姓感恩夏竦的恩德,将所赐诏书作金石刻。对于地方官吏的政绩,巡抚使有责任予以上报,当然,如有不法之吏也可具奏以闻。吕文仲任关西巡抚使期间,宦官方保吉“专干榷酤,威制郡县,民疲吏扰,变易旧法,讼其掊克者甚众。文仲等俱奏其实”,以致宋太宗亟诏方保吉问罪。宋代巡抚使有时也会将朝廷的谕令传达给地方官吏,即传达天子诏旨。承上文所述,张咏知益州期间,宋真宗即遣谢涛谕张咏曰:“得卿在蜀,朕不复有西顾之忧”。

  这其实是皇帝对地方官吏治绩的肯定,以及给予官吏精神上的慰藉,同时也表达了皇帝对官吏的信任。一方面是传达皇帝的信任,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又何尝不是信不过的表现,不然何必遣使巡抚。此外,宋真宗即位之初,寇准任职青州,皇帝想要召见寇准,进而问近臣:“寇准岂念我否”,其时有与寇准不和的大臣言:“准在青州,以酒色自娱,何睱更思君父”。宋真宗对此心有疑惑,因此,特地嘱咐即将前往山东任职的巡抚使“往问寇准安否”,名为问安,其实充分体现了宋代皇帝对地方官吏的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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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事职能

  除了民事、人事职能外,巡抚使还有军事职能。巡抚使的军事职能主要表现为节制地方军队,一旦战事平定,其军队的调动权就会立即解除,官复原职或迁他官。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钱若水“率众过河,分布军伍,咸有节制,深为戎将所伏。”宋真宗知道后对身边的人说:“若水,儒臣中知兵者也”。于是令钱若水为陕西巡抚使,节制陕西沿边诸州。战事平定后,改任邓州观察使。

  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知宜州刘永规驭下残酷,军校乘众怨,杀永规叛,陷柳城县、围象州,分兵掠广州,一时间,岭南骚动。宋真宗以曹利用“晓方略,尽心于事”,任命曹利用为广南巡抚使。曹利用至岭南后,约曹克明共击贼军,岭南遂平,曹利用因功改迁引进使。通过上述两个案例,可以进一步说明宋代巡抚使的军事职能仅为沿边地区的巡抚使所有,一旦战事平息,巡抚之职不久即撤销,改任其他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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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宜行事

  巡抚使在巡抚地方的过程中,为了行事方便,皇帝往往会授予便宜行事之权。有了此项权力,就如同有了尚方宝剑一般,可先斩后奏,在处理地方事务上可以提高效率、有效防止地方官吏掣肘、妨碍巡抚使执行公务。如钱若水在任陕西巡抚使期间,即可便宜制置边事。不仅军事上可以便宜从事,在便民、维稳、诉狱方面也有便宜之权。淳化四年(公元993年),以韩援等八人分路巡抚,并明确指出:“有可以惠民者,得以便宜从事,官吏罢软苛刻者上之,诏令有未便者条奏”。

  次年(公元994年)春正月,京西、江浙大饥,时饥民多有不法,强盗乘机作乱,朝廷遣使巡抚,对待“凶狠难制、为患闾里者,可便宜从事”。龙图阁学士陈尧咨任鄜延等路巡抚使时,经转运、提点司“区断不当,即按鞠诣实,杖以下亟决遣之,徒以上飞驿以闻”。从这里大致可以看出:宋代便宜行事之权涉及多个方面,为朝廷管控地方事务上提供了方便,然而也只针对某个方面、某件事情上具有自决权,所能决定的事十分有限。

  人事调动

  对于地方事务上,在某些时候,巡抚使有一定的人事调动权。如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二月,淮南、两浙民饥。朝廷派遣知制诰陈知微、户部判官袁成务等四人分路巡抚,所到之处,“因察访巡检使臣能否,有弛职者换易以闻”。从制度层面来看,巡抚使确有人事调动权,但从实际操作上看,由于作者管见所及,并不见相关的案例,故不再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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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廷派陈知微分四路巡抚

  结语

  宋朝频繁派遣巡抚使,一是为了赈灾抚民,二是察访民间利弊,以维护赵宋王朝的统治。宋代巡抚使的职能十分广泛,涉及民事、军事、人事、司法等多个方面。宋代巡抚使往往因事而遣,对维护国家安定、整肃吏治、体察民情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自宋仁宗时期开始,随着安抚使制度的逐渐完善,宋廷不再派遣巡抚使。巡抚使与安抚使无论从名称上,还是从实际职能上都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宋仁宗之后,安抚使逐渐固定为地方路一级的派出机构,巡抚使完全被安抚使所替代。其实,巡抚使的派遣与安抚使设置的目的基本相同,只是最终安抚使正式固定下来了,而巡抚使之名被废置而已。值得注意的是,自宋代废弃巡抚使之名后,到明、清又重新启用。尤其是清代,巡抚遂成为地方的军政长官、封疆大吏。宋代兴起的巡抚使制度为明清时期的巡抚制度奠定了基础,也可以说前者是后者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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