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清吏司的读者,下面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清吏司为明清时期官署名。按照明代政制,朱元璋以胡惟庸案废除丞相制度后,由皇帝直接掌管朝廷六部。六部之下,则分司操办具体事务。各司的称谓,就是“某某清吏司”。吏部设4个清吏司,户部设13个清吏司,礼部设4个清吏司,兵部设4个清吏司,刑部设13个清吏司,工部设4个清吏司。各司之长官称“郎中”,副职为“员外郎”。清承明制,在政制机构上多有沿袭,清吏司也得到了保留。有所不同的是在具体的数量设置上稍有变异比如刑部增为17个清吏司,户部增为14个清吏司等。
仅仅论述相关概念,大家可能不会有什么更深入的认识。以下我们举一两个具体例子做一个讲解。由于明代典章制度大多在明初太祖朱元璋在位的洪武时期就奠基或萌生,所以许多清吏司的设置也都诞生于此期间。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创设武库清吏司,负责戎器、符勘、尺籍、武学、柴薪、皂隶等物资的收藏与管理。武库清吏司设郎中一人,品阶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二人,正六品。由于永乐时期迁都后依旧保留了南京的六部官职设置,所以南京兵部也有武库清吏司,官职设置是基本相同的。满清定鼎中原后,顺治元年(1644年),沿置武库清吏司,满、汉、蒙古人均可充任职位,负责全国兵籍、军器,武科举、编发、戍军等。清代武库清吏司的职权有所扩充,所以下设还有若干机构,例如督学科、编军科、俸粮科。
又例如职方清吏司。职方司一名实际上起源于隋代,众所周知,隋代也是三省六部的草创时期。洪武十三年(1380年)创设职方部,设职方郎中,品阶为正五品、职方员外郎,从五品,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为职方清吏司,管理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等事务。司内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等。南京兵部同样设置。职方清吏司的管辖范围很广泛,需要每三年上报一次地图;检阅与修浚城池,注意国防问题;边关缉捕与整顿军队等等。清代沿用了这一官署,直至晚清时期清廷进行大规模机构改革,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兵部改为陆军部,职方清吏司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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